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20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99,623,23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790,957.69元。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的人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法律法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维持的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216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1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依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相互连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1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依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的人和法人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24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资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拓制造”)、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建设”);
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陕西隆地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地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6月为路拓制造、金丰建设、隆地电力、贵州水利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5,500万元、1,000万元、4,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746.1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做担保余额为85,221.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1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0亿元。其中:
2、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7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负债70%以上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企业能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3、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非全资控股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负债70%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企业能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非全资控股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关联方担保、上市公司高管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法人及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具体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发生业务所签订的相关担保手续为准。
公司及下属公司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真实的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告编号:2022-026)。
经营范围:金属波纹管涵、桥涵、波纹钢拱桥、螺旋波纹钢管、波纹钢板、金属钢结构厂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公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及工程;旧桥加固及危桥改造工程;矿山井下通道及检查井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国防用波纹钢施工工程;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飞机机库、粮仓及仓储专用钢波纹管(板)以及钢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建筑工程材料的销售;特种钢材生产、销售;金属长效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喷塑;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制造;普通货物运输(以上营业范围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末,路拓制造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681.91万元,负债总金额13,905.76万元,净资产为11,776.1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356.58万元、净利润314.25万元。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营业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正和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丰建设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末,金丰建设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591.24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4,958.94万元,净资产为8,632.3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7.89万元、净利润-1,328.2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对外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研发技术;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测考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施工劳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隆地电力51%股权,徐龙斌、刘胜军、吕晓铧、张奇分别持有隆地电力22%、19.5%、5%、2.5%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末,隆地电力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803.91万元,负债总金额18,497.14万元,净资产为7,306.7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418.64万元、净利润418.02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特定种类设备(塔式起重机)的销售、安装及维修;设备租赁。)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贵州水利51%股权,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贵州水利49%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末,贵州水利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81,632.43万元,负债总金额151,080.92万元,净资产为30,551.5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0,528.13万元、净利润2,525.83万元。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做担保的贷款为其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高管为上述企业来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无需公司支出其他任何费用。
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11、公告编号:2022-026)。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做担保的借款余额为85,221.79万元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5.1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